一、產品簡介

       干混砂漿是指經干燥篩分處理的集料與水泥以及根據性能確定的各種組分,按一定比例在專業生產廠混合而成,在使用地點按規定比例加水或配套液體拌合使用的干混拌合物。

二、產品分類

按用途可分為:

普通干混砂漿:
  • 砌筑砂漿;
  • 抹灰砂漿;
  • 地面砂漿;
  • 普通防水砂漿。
特種干混砂漿:
  • 干粉界面劑;
  • 干粉保溫板粘結砂漿;
  • 干粉保溫板抹面砂漿;
  •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
  • 耐磨地平砂漿;
  • 飾面砂漿;
  • 自流平砂漿;
  • 防水砂漿;
  • 修補砂漿;
  • 內外墻膩子;
  • 填縫劑;
  • 瓷磚膠黏劑;
  • 灌漿材料。
三、產品特點
  • 由專業攪拌站生產,嚴格按國家標準執行原材料的選擇和檢驗;
  • 改善和優化砂漿產品性能;
  • 種類眾多,基本可滿足新型墻體材料的要求。
四、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 使用者經驗判斷混漿機出料稠度合適時,需再稍加大給水量增加稠度,以彌補砂漿自拌合后,仍還在吸水過程的稠度損失。應隨伴隨用,避免大量堆積,造成稠度損失過大失去塑性;
  • 產品自拌合起常溫下3.5小時、夏季2.5小時、冬季4.5小時內使用完畢。在此時間內,出現少量泌水,使用前需人工再次拌合,因溫度原因造成稠度損失,可加入一次適量水拌合恢復其稠度使用。超過規定時間的砂漿拌合物嚴禁二次加水攪拌使用;
  • 施工氣溫≤5℃時,砂漿硬化緩慢易受凍,不宜用于外墻抹面,用于室內施工應采取冬季施工措施。氣溫≥30℃時,砂漿水分流失迅速加快稠度降低,造成可操作時間縮短,從而產生質量不穩定現象,需采取多項保水措施;
  • 散裝砂漿移動筒倉入場時為保證安全和計量準確,移動筒倉基礎必須牢固水平。夏季應采取遮陽措施避免暴曬,冬季應采取保溫措施;
  • 散裝砂漿產品到現場打入移動筒倉后,第一次裝入筒倉粉料下部0.5-1.5噸須放出后人工自拌后使用,然后按混料機自動攪拌使用。后續筒倉內存貨還有2-3噸時應停止使用,待下車砂漿打入筒倉內后恢復正常使用。
五、適用范圍
  • 地下磚石結構地下室、水池等工程的防水層及防水混凝土結構的附加防水層;
  • 屬潮濕條件下施工的剛性防水施工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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